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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 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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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和风险评估管控作用,保障投保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工作实际,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保费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协商有关保险经纪公司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健全安保互动良性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防和经济补偿功能,促进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互融合,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共同为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鼓励其他行业企业积极投保。

三、实施时间2019年5月23到2020年5月22号。

四、组织机构

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企业安全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组织体系:

1、成立安责险项目领导小组,统保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经纪公司和承保安责险的共保体保险公司相关人员。

2、为确保参保企业的利益,由协会会同江泰经纪牵头成立事故预防控制中心、事故赔偿处理中心、事故鉴定委员会并制定管理办法及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安责险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保险模式

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为协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的保险经纪人,协助风险调研、方案制定、采购及期内保险经纪服务。按照“实力强、信誉好、网络全、服务佳、理赔快”的选择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中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担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统保工作。新方案立足企业利益和风险管理角度进行了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具有保费低、保障宽、更加注重事故预防工作和事故应急处置。

保险产品:

(1)保险责任。包括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调查勘验、法律诉讼等费用。企业投保安责险时应覆盖全体从业人员。

(2)责任限额。安责险每人责任限额分为 30万、40万、50万、60万、80万、100万六档。

(3)保险期限。安责险的保险期限原则为一年,季节性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施工行业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生产经营建设周期确定。

(4)保险条款和费率。实行河北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协会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对企业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将其调整为安责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六、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保险经纪公司协助协会在准确、全面掌握本协会应投保企业的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协会统一部署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推广和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向企业宣传安责险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政策,提高企业对安责险的认识,增强投保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按照协会统一部署和工作方案安排,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本地区实施范围内企业投保安责险。保险经纪公司、共保体保险公司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展业,全面做好安责险服务工作。

(三)加强评估,认真总结。对实施安责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评估,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安责险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安责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地、各行业安责险工作推动和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在协会各个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责险,助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提升。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事故预防机制。承担安责险实施工作的保险经纪公司应提取的事故预防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事故预防费用可用于协助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科技推广等工作。保险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服务工作时,投保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评估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二)建立费率动态调节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投保企业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管理水平费率调节机制:

(1)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正式签发推动本项目实施的文件后,在该文件生效时间起三个月内投保的企业,给予其在应缴总保费基础上10% 的优惠;在该文件生效时间起六个月内投保的企业,给予其在应缴总保费基础上5% 的优惠。

(2)投保企业通过一级、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下浮10%、5%、3%。

(3)近两年获得“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费率下浮10%。

(4)上一年度赔付率低于100%的费率下浮10%。

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费率浮动标准。建筑施工企业按建设项目投保的,可按建设项目参照上述费率调整标准执行。

(三)健全承保理赔服务机制。

(1)积极开拓统保业务。保险机构应积极开拓安责险业务,对应投保企业主动上门服务,不得拒绝实施范围内任何企业投保。要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赔偿金,并建立小额快付、大额预付、紧急费用垫付等快速理赔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投保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并严格依据保险合同主动、迅速、准确地核定赔款,并及时上门为企业提供理赔服务。

(2)组建事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事故预防中的专业优势,强化企业事前安全风险防范,成立由河北安协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江泰经纪公司共同组建的安责险“事故预防控制中心”,由各行业专家组成的安全风险管理专家库,涉及危化、冶金等行业专家,均具有各行业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

(3)成立事故鉴定委员会。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为满足争议案件处理的需要,江泰公司凭借自身专业优势,组建30多名医学专家、10名法医学司法鉴定类专家、10名法学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库,事故鉴定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事实、保险合同、框架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确保安责险争议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高效。

(4)成立事故赔偿处理中心。由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江泰公司和共保公司共同组建,江泰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安责险案件处理,协助企业整理索赔材料、索赔案件计算、审核、协调保险赔付等工作。

(5)妥善案件应急处理。建立理赔快付和预付机制,快速处理事故。

(6)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协会及会员通报安责险运行情况。

在产品创新、机制健全的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推进基础上,大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工作,必将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健康稳定的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让我们携手为构建美丽河北、安全河北贡献力量!

 

 

 

     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2019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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