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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工作的通知
冀安管协〔2021〕14号
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
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应急部、省应急管理厅安排部署进一步夯实我省企业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决定在全省深入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班组成立3年及以上;
2、当年人员流动率不超过20%;
3、创建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获得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称号的班组在有效期内(三年有效)不得再次申报。
(二)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活动的企业,根据《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评定标准》(修订)(见附件1),集团(公司)在企业自行组织初审的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班组单位,并向“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班组建设办公室”(简称省班组办)报送2021年度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申报表(见附件2)。
(三)本年度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的申报,从通知下发之日始至7月31日结束。
(四)将2021年度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班组创建等相关材料报送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班组建设办公室(邮箱:hbaqscxh@163.com)。
二、组织审核
8月1日至9月30日,由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审核小组,邀请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资深安全生产专家参加,对照《评定标准》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并向申报企业反馈。
三、实地抽查
10月1日至11月30日,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统一组织对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进行实地抽查,针对班组现场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四、总结表彰
12月召开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驻会会长会议听取示范班组创建工作汇报,包括审核、抽查情况,研究确认示范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组织单位,并发布命名通知,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从示范班组中选择优秀的,将情况报送至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进行审核,参加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小溪 0311—87805076
姜 波 0311—87805069
附件:
1、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评定标准(修订)
2、2021年度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活动申报表
3、2021年度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活动申报示范班组情况汇总表
4、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