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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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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安协〔2021〕22号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及设区市安全生产协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的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使广大从业人员准确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正确适用新法的各项规定,结合协会和企业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中提到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协会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协会,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采取各种措施,利用一切宣传手段,掀起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
协会、协会分支机构、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协会要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组织好本单位全体人员的学习。要逐条逐字地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和立法宗旨,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配合当地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充分利用协会社会资源,开展专题讲座、举办师资培训班、组建宣讲团等,推动、帮助会员企业宣传贯彻、落实好新的《安全生产法》。要运用协会期刊、网络等手段,加强对会员及企业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思路、措施及做法的宣传报道,对思路有创意,措施具体、落实好、有成效的单位进行宣传推广。
会员单位和企业一是要针对各自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具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和解析重点,认真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二是要充分利用企业广播、期刊、黑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宣传媒体和手段,及时刊登《安全生产法》全文、社论、评论员文章等,对立法背景、重要制度、重点条文及有关事故案例进行阐述、解析。三是企业安全生产部门不仅要带头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逐句、逐字领会其精髓,还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重点解读,要结合企业实际,运用生动的事例、案例,组织座谈、专题研讨等,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原则和必要性,四是要将企业宣传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计划、做法及先进事迹及时报送协会,以利相互交流、推广。
三、积极反映会员及企业呼声,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协会要在宣传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加强与会员和企业的联系,对企业提出的在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中存在的规章制度配套、有关强制、处罚措施的实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监管措施的调整等反面的问题及时汇总呈报省应急管理厅,为政府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进程中,修订完善有关配套规章制度、制定执法规范和相应调整措施提供依据。
 
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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