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网站!

搜索

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9029343-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石家庄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417号       邮编:050051     电话(传真):0311-87805076  

协会介绍

>
会费管理办法
浏览量:

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会员应当按照章程和本办法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630日前缴纳当年度会费,也可以在第一年一次性缴纳一届会费。

第三条  新加入的会员,首次缴纳会费时间为被正式批准成为会员后的30日内。

第四条  协会应当对会费缴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条  会员会费缴纳标准:副会长单位每年5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1万元,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会员单位每年3000元。国家行政机关和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免交会费。

第六条  单位会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出申请,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同意后,可酌情减缴。

第七条  会员单位无正当理由,一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按照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会费的主要用途:

(一)用于协会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各种会议;

(二)支付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和办公开支;

(三)举办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和各类业务讲座,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生产现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全员安全意识提高等工作的补贴;

(四)收集、提供行业信息、网络建设及维护费用的支出;

(五)组织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专业性课题研究、学术讨论、学术交流、调查研究、考察等活动;

(六)参与制定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活动;

(七)定期、不定期出版会报、会刊和编写信息资料;

(八)在国内外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合作交流、学习考察,总结推广会员企业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者事迹;

(九)协助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宣传、应用、推广、展览,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十)经常务理事会批准的其他必要支出;

(十一)承办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会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九条  会费的管理

(一)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会费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秘书处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三)会费要单列户,专储专用

(四)会费的收支情况每半年列表一式份,分别报送会长、秘书长及协会监事会,接受监督

(五)年终向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本年度会费收支情况

(六)会员有权就本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提出质疑,秘书处应及时做出答复并说明情况。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本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201919日第理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