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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会员细则

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会员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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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是依法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是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为规范本协会会员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本协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全省各企事业单位及达到入会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一、会员入会条件

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第一款或2345款中条件之一:

(一)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意愿;

(二)在工商注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事业,在安全生产管理、科研、设计、教学、安全检测检验、编辑出版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的事业单位(包括部队所属单位);

(三)热心支持安全生产科技事业发展,支持并参加协会工作与活动的各类企业;

(四)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中介机构;

(五)各级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个人会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安全生产科技工作;

(二)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中专毕业七年以上并从事本领域工作;

(三)自学成才已达到相当中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本领域工作者;

(四)关心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科技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领导干部;

(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多年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者。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接受并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

(三)按期交纳会费(个人会员免交会费);

(四)及时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在理事会授权下,由秘书处对申请者的入会条件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批复;

(三)向秘书处缴纳会费;秘书处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会费收据。

(四)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并统一登记。

五、退会程序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二)会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秘书处劝其退会。

会员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六、本协会单位会员会费交纳标准分为个档次:

(一)副会长单位:50000元/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5000元/年;

(四)会员单位:3000元/年。

七、秘书处综合办公室负责会员的具体管理工作。

协会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417号鼎明大厦四层

电话:031187805076

传真87805076

邮箱:hbaqscxh@163.com

邮编:05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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